第301章 我可能已经怀了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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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,很甜。 可爱有多么的甜,就会有多么的苦! 苏子域现在就真切的,品尝到了爱情的“真切”味道。 也想到了一句老话:“爱情和事业,很多时候都是南辕北辙的。” 李千帆的爱情观,和苏子域的爱情观,那就是鱼儿和水的关系。 但两个人的事业呢? 苏子域的事业,是好好经营即将正式挂牌的千帆医院,让李千帆在服装厂那边泡妞,混吃等死就好。 可李千帆的事业呢? 杜君临说的很清楚,她和李千帆从刚生下来的那一刻,就肩负了普通人,无法想象的重任。 当黑暗降临时,他必须得义无反顾的,拼杀在第一线! “千帆,你告诉我,我该怎么做?” 不知道枯坐了多久的苏子域,呆滞的眸光终于滚动了下,才发现窗外的天,竟然已经亮了。 杜君临走后的这五六个小时内,苏子域想了很多。 却又,好像什么也没想。 这种感觉是非常糟糕的,让她只觉得浑身疲惫。 最最关键的是,苏子域依旧不知道该怎么抉择。 小夫妻的爱情。 李千帆必须得面对黑暗的事业! 这就是杜君临的聪明之处。 她终于从李无疆假扮乞丐婆来青云的消息中,恍然顿悟,李千帆原来始终在对苏子域,隐瞒着他的真实身份。 杜君临马上就抓住了这个机会。 果断的和苏子域摊牌,让她自己选择! “如果我有杜君临的本事,多好?就像公公和婆婆那样,既能拥有爱情,也能并肩作战。” 苏子域喃喃自语到这儿,手机嗡嗡的响了。 是闹钟。 早上六点一刻了。 她马上拿起手机,呼叫李千帆。 “哪个?” 李千帆睡眼惺忪的声音,传来。 “是你老婆。” 苏子域柔声说:“懒虫,该起来了。当然,你想睡个懒觉也行。” “那我就再睡个懒觉。” 李千帆打了个哈欠,声音贱嗖嗖的说:“老婆,我昨晚梦到你刷牙了。” 梦到苏子域刷牙,是啥意思? 苏子域的脸儿,顿时红了下:“我刷了几次?” “一次啊。” 李千帆回答:“就到了天明。” “去你的。好了,你再睡会儿,我得去下面散步,顺便吃点早餐了。” 昨晚一宿未眠的苏子域,感觉又累又饿。 甚至她在走出酒店时,都感觉精神有些恍惚。 这儿! 明明是她生长的地方,可为什么却看上去很陌生呢? 昨晚一宿未眠的人,除了苏子域之外,还有个“痴情大冤种”,姓高名凌王。 高凌王的人很帅,名字也很吊,可惜遇人不淑。 他昨天下午开着韦婉的车子,满怀激动的来到了青云,就打电话给沈韵。 沈韵告诉他说,等她下班后再约。 然后高凌王就傻乎乎的等,等到太阳落山了,也没等到沈韵给他来电话。 只好再打过去。 “大冤种,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。” 高凌王第八十八次,听到这个声音时,在某公园的长椅上,已经枯坐到午夜了。 满脑子都是一个疑问:“虫虫,为什么要关机呢?” 嗡嗡嗡。 虫虫终于来电! 始终枯坐的高凌王,顿时精神一振。 沈韵的声音,淡的就像做菜没放盐:“对不起,我昨天下午下班后,感觉很累。就想睡会儿,再给你打电话的。却没想到一觉睡到这个时候。你等的,是不是不耐烦了?” “没有,没有!” 高凌王连忙说:“其实昨晚九点,我打你电话,你始终在关机后,我就睡了。” “哦。” 沈韵说:“我就知道,你会这样子。很好,要不然我会内疚,觉得对不起你。” 莫名其妙的—— 高凌王忽然很想哭。 他以为在他消沉了整整七年后,终于可以忘记那个,温柔如水的女孩子,总算可以从伤痛中走出来,开始新的生活了。 没有。 原来那个乳名叫虫虫,瓷娃娃般的女孩子,始终藏在他的心底最深处! 七年来,她都不曾离开过!! 沈韵又问:“你现在哪儿?等会儿我去找你。” “我现在奥体西路这边的,百花公园内散步呢。” 高凌王坚强的笑着:“你来这边,找我就好。” “行。” 沈韵说:“那就不见不散。” 早上八点半。 李千帆开着他的小迷你,溜溜达达(车速)的来到了服装厂。 刚要进门,就看到沈韵低着头,脚步匆匆的走了出来。 嘀嘀。 李千帆手贱的按了下喇叭。 吓了低头想事情的沈韵一跳,连忙抬头看来。 李千帆胳膊跨在车窗上,目光如小刀子那样,扫视着沈韵的黑丝腿:“上班期间,这是要去做什么?” 沈韵落落大方的回答:“哥哥,你昨天不是劝我,去见我的前男友吗?” 哦。 想起来了。 “去吧。” 李千帆点了点头时,忍不住的说:“老高是个好男人。既然不爱人家,也请别伤害。” 沈韵皱眉,问:“哥哥,你爱我吗?” 李千帆嗤笑:“我怎么会爱你?” 沈韵问:“既然不爱,那你为什么拧我的脸蛋,抽我的屁股?难道,这不是伤害?” 李千帆—— 强词夺理:“我那是惩罚你!” “请问哥哥。” 沈韵走到车窗前,认真的问:“你要惩罚我多久?三天?半个月?一个月?还是半年,三年或者一辈子?” 李千帆哑口无言。 他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好吧。 “哥哥。” 沈韵咄咄逼人:“请你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。让我知道,我什么时候才能挣开你的魔掌。” “三天!” 李千帆有些羞恼:“从今天起,你自由了。但你以后,不许再对我说你爱我之类的话。你呢,最好是马上辞职,从青云消失!” 说完,某个弟弟就启动了车子,呼啸着冲进了公司内。 “千帆,你怎么可能舍得我走呢?” 望着那辆车的背影,沈韵微微撇嘴,从小包内拿出个大墨镜,戴在脸上后,对一辆出租车摆手。 百花公园内。 看着整个人都洋溢着成熟,甜蜜气息的沈韵,双眼里满是血丝(一宿未眠)的高凌王,恍如梦游。 “随便走走吧。” 沈韵和他静静的对视了半晌,轻声说着,信步走向了公园深处。 高凌王默默的跟上来。 “凌王。” 沈韵说话了:“首先,请允许我再次对你,以及高家的长辈们,说声对不起。” 高凌王本能的摆手,憨笑。 “其实我每每想到你,都会心存内疚。” 沈韵信步前行,实话实说:“但我可以对你保证,我不是茶女。我不会,也不屑玩弄谁的感情。七年前我悔婚,是因为我不能告诉你的特殊原因。” 高凌王说话了:“虫虫,你的心里,是不是有了别的男人?” 他再怎么笨,也知道沈虫虫悔婚的最大理由,就是心里有了别的男人。 沈韵却反问:“我们悔婚的这七年内,你可曾听说过,我对哪个男人假以辞色过?” “没有。” 高凌王想都没想,就摇头:“也正是因为你这七年内,没有接触别的男人,我才忘不了你。才会痛苦,不住寻找自己的不足。” “凌王。” 沈韵停在了公园小湖前,看着粼粼的水面:“我心里,确实有个男人。八年前(前面有一次说过是七年,笔误)他忽然特突兀的,出现在了我的心里。无论我怎么赶,都赶不走!即便我很清楚,我不该这样子。更不能,对不起你。可我依旧恨不得,把自己剁碎了,包成饺子亲手为他吃下去。” 高凌王的脸色,猛地苍白! 哑声问道:“虫虫,你能告诉我,那个男人是谁吗?” “不能。” 沈韵想都没想,就说:“我永远都不会对你说出,他是谁。但我可以告诉你,他是个有夫之妇。” 高凌王顿时就不会了。 沈虫虫是谁? 岭南沈家的大小姐,苏南观音的亲女儿,号称小观音!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,竟然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,并因此悔婚各方面都很优秀的高凌王。 换谁,谁会相信!? “哦,对了。其实我该感谢你,你多嘴道破我的身份后,让李千帆狠狠收拾了我一顿。” 沈韵在说出这番话时,还是很愧疚的。 毕竟高凌王多嘴,那是山间雅晴的布局。 要不是高凌王多嘴,沈虫虫又怎么能得偿所愿!? 高凌王清醒。 满脸的尴尬:“要不,我找千帆解释下?” “不用。” 沈韵摇头:“反正挑开了也好。我就是要光明正大,监视李千帆和苏子域,不能做对不起杜君临的事。” 她能看得出,高凌王压根没怀疑,她喜欢上的那个有夫之妇,有可能是李千帆。 想想也是。 沈韵比李千帆大了那么多岁,更是杜君临的未婚夫,她怎么会喜欢他呢? 高凌王只能尬笑。 “凌王,我不想和你说,你忘掉我吧的话。” 沈韵看着高凌王,语气认真:“但我必须得告诉你,我沈韵沈虫虫,现在已经是个真正的女人了。” 高凌王不解:“你是个真正的女人了?什么意思?” “从你的角度来说,我已经脏了。因此,我再也配不上你。如果。” 沈韵顿了顿,语气轻飘飘:“不出意外的话,我可能已经怀了他的崽。” 什么!? 高凌王的眼珠子,差点瞪出眼眶。 沈家的大小姐啊—— 不但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,还怀上了他的崽!! 这件事,怎么看怎么魔幻。 沈韵的左手,放在了她的小腹上。 低声说:“凌王,请帮我保密。也不要试图调查,那个人是谁。你只需知道,我已经配不上你了。你必须得放下那些执念,去寻找最适合你的伴侣了。” 她说着,给高凌王深深的弯腰,再一次表示最真挚的歉意后,转身就走。 步伐无比轻快。 她确实在七年前悔婚后,对不起高凌王。 但她并没有玩弄高凌王的感情。 因此。 当她把自己最大的秘密之一,告诉高凌王后,就不会觉得再欠他什么了。 风吹过。 正午阳光下的风,真的很暖,吹皱了湖水。 却没吹醒,呆站在湖边,足足三个小时之久的高凌王。 直到—— “嗨!好巧啊。” 一个娇脆爽朗的女孩子声音,从背后传来:“没想到,能在这儿遇到你!”风中的阳光的彩礼八万八,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