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承泽 - 经典小说 - 奥勒劉的短篇合集在线阅读 - 【童话】睡美人(上)

【童话】睡美人(上)

    

【童话】睡美人(上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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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*含部分惊奇小说要素

    *含未经证实的野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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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兰最近常常做同一个梦。

    梦境像荒诞离奇的万花筒,混乱的场景和吵闹的声音让她在梦里几乎失去思考能力。她只能把控制权交给梦里的自己,在宴会大厅不断升腾扭曲的壮观景象里拖着裙摆,迈着不由自主的步子游走。身后簇拥许多人,为她提着裙摆,为她说着奉承话,为她端着甜酒。

    是的,梦境总会是一个宴会大厅。

    她甚至能嗅到梦里繁杂甜蜜带着烟熏味儿的香气,许多的甜酒、浆果和甜点,当然还有烤得上佳的禽rou和兽rou,刷着色泽鲜亮的透明蜜汁。一簇簇蜡烛在欢乐的吵闹声中燃烧,冒出几不可察的丝缕黑烟。人们身上或大厅本身装饰的珠宝折像水面一样波光粼粼,令人目眩。还有香水味,或者她叫不出名的香料。并不难闻,那似乎是让她心安的令人头晕目眩的味道。

    有音乐声,欢快的节拍,柔和的男音和高昂的女音在人群中不断震颤,促使宴会达到高潮。

    穿着华丽繁复、打扮精致的男女端着酒杯,有些还戴着皮手套或者面具,头上簪着夸张的鲜艳羽毛,或手中持着毛茸茸的镶着宝石的羽毛扇。在这里,没有人是不体面的。

    梦境起初往往是这样冗杂华丽,男人们和女人们的欢笑声和舞步交杂在一起,有时女人们的细腻裙摆扫过她的脚踝,衣着体面的男人们来吻她的指尖,大厅拱顶华丽璀璨的水晶灯喷薄出耀眼光华,将梦境中的氛围烘托到奢靡的顶点。

    随后,梦境稍稍扭曲,她会看到一些突兀出现的摊位——但其他人似乎并不惊讶,反而饶有兴趣地用羽毛扇遮着脸,凑到摊位前去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。有些摊位上摆着精致的细颈长瓶,看起来像西方幻想电影里精灵们使用的药水瓶。还有各式各样的兽皮,或者捕梦网之类的玩意儿。

    在梦里,她饶有兴趣地停在每一个摊位前查看那些小东西,她看不清那些奇怪的摊主们的脸。

    往往,在不知游逛多久之后,大厅地板上会悄然飞旋一些玫瑰花瓣。

    没人知道这些花瓣从何而来,但人们的舞步会变得急促起来。浓郁的玫瑰香气在蜡烛的不断燃烧里,像一只优雅的手掌,渐渐握紧李兰的喉咙。

    每到这时,她的心脏会痛一下,但不会立即醒来。

    她会陷入另一个场景,大约是立在一座城堡的露台上。天色已经暗了,月亮很亮,四下非常安静,比起先前宴会大厅的喧嚷,这里显然孤寂得过分。

    她没来由地从心底涌起一股难过。

    这时候,会有一些藤蔓慢慢从身后蔓延来。

    浓郁的玫瑰香气。

    那些藤蔓迅速在她身前交织、纽结,形成一面藤蔓织就的墙壁。这面墙将她面前的世界遮挡得密不透风,像一只倒扣的茧将她与月光,或者说,与城堡之外的世界隔绝开来。她能听到一些轻轻的呢喃,可无论如何辨别,她都难以真切地听清呢喃者所叙述的内容。

    唯一能确定的是,那是一个极其柔和、几乎甘心令人沉溺其中的男人的声音。

    李兰醒了。

    她今年十六岁,刚升高二。

    她与普通孩子没什么不同,同样开始步入蠢钝缓慢的成长期。他们的身体会慢慢膨胀,骨骼抽长,头发变硬,等着瞧吧,再过几十年,这些人就会同他们的先辈一样,身体开始缩水,最后变成一具可怜巴巴的老年躯体,再之后就会躺进棺材里。

    喏,这就是人的一生。

    但李兰不去思考这些问题,她也许更关心今天的测验成绩,以及今天的校服干不干净,头发顺不顺滑。

    那些离奇的梦境,对她来说是生活的点缀——也就仅此而已了。

    谁会对梦境过分追究呢?她又不是心理学家。

    她如往常一样起床洗漱,吃早餐、换好校服,然后骑单车去上学。

    他们这个中部小城,经济并不十分发达。青中年往往在外省发展,少年人一旦长大——一般到了大学,就会如终于飞出牢笼的鸟雀一般欢呼着涌向其他城市。

    不过,也正因为这里没有被过分开发,这座小城才得以保留一些十分古老的东西。

    是的,整座小城都呈现一种老态。所谓饱含历史底蕴的古朴之美,在这里表现得并不明晰。

    比如外环国道边上那几个石墩子,仿佛天生就长在那里似的,但它们已经在这里伫立两千多年了。

    有谁会注意到这些呢?

    再比如刚刚李兰的单车轧过的那块石板——你要以为这块平整的石板出自施工队之手,那可就大错特错了。尽管在生产建设和城乡规划时期,有些地方进行了翻修,但这片区域却阴差阳错地从未施工动土。当然,两侧建筑经历几次翻修,已经看不出当年的模样,但这段崎岖的石路却真真切切保留了近两千年。这里很窄,没有汽车能够开进来,亦没有开发商无聊到来打这里的主意。因此尽管过了近两千年,这块石头已被磨蚀得十分平整,却依旧没有吸引太多注意。

    很奇妙,是不是?

    两千年前,中国正处于东汉时期,这段充满传奇色彩的历史被史书记载下来,成为人们不断研究探索的朝代。而倘若人们站在同一时间节点向西望去,有一位相貌英俊、衣着华丽、脸上涂着白粉与胭脂的少年皇帝正走在进入罗马城的路上。在他身后以六匹骏马拉着的华丽轿车中,端放着一颗象征太阳神的锥状黑色石头。

    这位年轻的皇帝就是埃拉伽巴路斯。这位皇帝是罗马帝国塞维鲁王朝时期倒数第二个皇帝——在他的表弟登基后,仅仅过了十三年,古罗马元首制制度宣告终结。

    一个王朝的覆灭往往伴随着荒yin和堕落,埃拉伽巴路斯身体力行证明了这一点。

    据传,他曾在一场宴会上,命人反转巨大的天花板,在座的许多食客被粉色玫瑰花瓣淹没,许多人因此窒息身亡。而年轻的皇帝身穿金色丝绸长袍,从高座上与贵客共同欣赏这一奇观。

    1888年,英国荷兰裔画家劳伦斯·阿尔玛-塔德玛以此为题材创作了一幅名为《埃拉伽巴路斯的玫瑰》的油画,画面中占据大篇幅的粉色花瓣纷纷扬扬,后世的许多评价都离不开“浪漫”和“荒yin”等等关键词。

    可这幅油画到底也是后人根据野史创作,对于其真实性人们莫衷一是。有的说其实从天花板上洒落的不是玫瑰花瓣,而是紫罗兰;也有的说埋葬这些可怜罗马食客的根本不是花,而是王冠、宝石与香水。还有的说,这件事根本就是子虚乌有,这不过是为渲染埃拉伽巴路斯荒yin无度的一次杜撰。

    事实上,不论真相如何,对于冗长的历史来说,也不过一瞬而已。

    我们不妨想象,假若有一个长久活着的人——或者其他生物、灵魂,之类的东西,它长长久久地活下去,这么这位皇帝短暂的执政生涯对牠来说也不过一瞬之间。

    当然,倘若你仍然在纠结那场宴会的真实性,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观点——那场宴会真实存在,不过与野史记载存在偏差。从天花板上纷扬而落的,确实是玫瑰花瓣,不过不是粉色花瓣,而是如鲜血一般、香气浓郁的红色花瓣。并且当时坐在少年皇帝身边的还有一位关键人物,可以说,他是推动这场惨剧——甚至整个王朝走向覆灭的主谋。

    他是什么样的人?我很难形容。只能这样告诉你,那是玫瑰一般的人。

    事实上,在古罗马,玫瑰是帝王尊贵的象征。即便到了共和国时期,玫瑰也仍然象征崇高道德,直至罗马衰败期,玫瑰变成了使豪门显贵倾家荡产的奢侈品。

    李兰所在的小城气候偏干燥,夏季很少出现连绵雾气。

    可今年,自从进入初夏,清晨都会泛起薄雾,且越来越浓。直到八九点,太阳出来后好一阵子,雾气才慢慢消散。有人说是霾,有人说是因为东南的台风,也有人说气候一年一变,这很正常。

    李兰却不担心雾气,她倒是觉得这座小城现在对玫瑰的喜爱有些狂热。

    从前几年吧,也就两三年,李兰还没初中毕业那会儿,本地一个头脑聪明的疯子——据说当年考大学的时候被县委书记的儿子顶替名额,自此就疯了——突然失踪了。

    他家里人找了一阵子,没找到,也就作罢,甚至反倒微微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就在这件事渐渐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中淡出时,那疯子忽然回来了,并且他的疯病好了。

    是的,失踪了两个多月,精神就正常了,你说奇不奇怪。

    虽说——这人姓唐,就叫他老唐吧——这位老唐在待人接物方面终于与正常人无异了,可仍有些神神叨叨的。据说他回来的时候,腋下夹着个皮包,不知道是什么皮,反正看上去不是便宜货。那柔软皮面上不知用什么技术印着一簇玫瑰。

    老唐还说自己交了大运,结交了大人物,受了神仙庇佑。

    这个老唐,还是没好利索哪!

    当时人们置之一笑,谁都没当真。

    但,人各有命,有些人就是天生要富贵的。

    老唐在家里蛰伏了一阵子,忽然在家门口放鞭炮,说要创业。人们更觉得他闹腾了。

    有好心一些的人就劝他,说老唐啊,你先前那个病让你爹娘cao了大半辈子心,现在家底儿早空啦!家里一穷二白的,拿什么给你创业?你要是真病好了,真孝顺,就赶紧找个稳定工作,哪怕看大门呢,好歹让家里爹娘安心是不是?

    可老唐摇了摇头,举起右边胳膊,手臂伸得很直,手掌并拢朝前。这一举动把旁边人吓了一跳,差点儿以为老唐又疯了。不过,老唐很快恢复原状,又神神叨叨回家去了。

    期间老唐不断跑来跑去,不知在联系什么企业或者人物,仿佛真正要开始创业的样子。

    有人纳闷了,难道老唐真认识了什么大人物?

    也有人开始嚼舌根,说那天老唐突然举胳膊的那个手势,那不是法西斯式敬礼么?

    有个有点学问的中学老师反驳道,凡事要讲究证据,老唐就那么一比划,怎么就给人家扣上法西斯的帽子呢?古罗马军礼不也是那么比划么?

    你一言我一语,人们仍然没争论出个结果。

    但是,老唐真做成了。

    也就半年吧,老唐在小城里成立了一个公司,叫“玫瑰百货”,公司标志就是黑底红花一朵玫瑰。挺俗的一个名字,没想到竟然经营得挺好。

    或者说,好过头了。

    城里和周边县里的几个厂子很快只专心接玫瑰百货的单子,没人知道老唐怎么谈下来的。

    玫瑰标志以令人惊骇的速度席卷这个小城,并且慢慢开始朝外蔓延。

    就连李兰学校超市的文具和辣条,甚至学校门口的豆浆纸杯,上头都印着玫瑰百货的标志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,雾气似乎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出现的。

    老唐成大老板啦!

    浑身的派头都足了,人们也开始对老唐转变了看法:大器晚成嘛。到底是当年能考上大学的,头脑能差到哪里去?人家失踪那段时间,一准是遇着贵人了,你瞧瞧,现在发达了不是?嗨,举止怪异也理所应当,那些大人物,也不都有些怪癖么?先前劝人家老实过日子的,可不就是狗眼看人低。大老板,人家天生的富贵命,能跟你普通人一样么?

    请老唐吃饭的、打交道的人忽然多了起来,久而久之,人们发现老唐很喜欢玫瑰。

    怪不得叫玫瑰百货呢。

    老唐不仅家里种玫瑰,公司名字叫玫瑰,连衣服上的刺绣都是玫瑰。

    于是城里很多人也开始种玫瑰,玫瑰在这座小城里,似乎取代了牡丹,成了真正的富贵花。

    以至于现在,连雾气里都带着玫瑰浓郁的香气。

    不过,李兰觉得,城里人们对玫瑰的喜欢,狂热得有些不正常。

    上段时间甚至有人因为偷玫瑰被人殴打致死,又不是什么名贵品种,这是何必呢?

    周围人的一切似乎都在——用个比较激烈的字眼——都在慢慢被玫瑰入侵。

    可除了李兰之外,好像没人觉得不妥。

    街道绿化带里,人们窗台上,学校花圃里,到处都是玫瑰。街上女人穿的裙子,男人穿的背心,都印着玫瑰。不管是不是情人节,你都能在街上看到捧着玫瑰花的人,没人觉得不妥——两年前还没这种习俗呢。

    这座小城仿佛一下子成了玫瑰之城。

    玫瑰似乎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好运气,玫瑰种植园带动了旅游业,玫瑰百货更是首当其冲,据说开始发展对外贸易了。

    李兰的车轮咯噔一下,轧过去了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她停下车子回头看——是一束玫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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